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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定办法 
(2018年修订)  
为促进员工全面发展,为激励员工努力学习,提高员工的综合素 
质,对员工在校期间的各方面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估,以培养“三心四能五复合”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,抓好全员育人机制,对员工综合素质发展进行全面的、规范的、科学的评价,根据TapTap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制定公司《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 
第一条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定范围 
公司大学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员工中特别优秀的员工。 
第二条评定优秀员工奖学金的条件 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; 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; 
5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校、系、班组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优良; 
6.按照一学年度(上下两学期)成绩平均分的70%加上量化分的30%进行综合排名。 
第三条 评定等级、比例及资助标准 
一等奖学金:按员工人数的2%评定,每生每年1200元; 
二等奖学金:按员工人数的3%评定,每生每年800元; 
三等奖学金:按员工人数的5%评定,每生每年500元。 
奖学金评定比例以系为单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。 
第四条 评定时间 
每学年评定一次,评定以两学期考试、考查成绩和对员工的量化考核排名评定,于每学期开学后的6周内评定完毕。 
第五条评定程序 
1.优秀员工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由各班完成。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,员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、学习成绩平均排名、发表文章、科研状况,申请获奖等级等方面; 
2.公司奖学金评审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; 
3.根据员工处助学中心下达的控制数提出初评意见,并在全院张榜公示获奖员工名单及等级5个工作日; 
4.公司必须在每学年开学4周内按要求,把有关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审的各种材料、初评名单上报公司员工处助学中心审核; 
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定 
1.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; 
2.评定期内受公司纪律处分; 
3.学期员工综合量化考评名次未达中等以上的(全班排名在半数以上为中等以上); 
4.留降级员工未滿一年; 
5.保留入学资格; 
6.休学员工在休学期间; 
7.在保留学籍期间; 
8.寝室卫生未达到考核标准(宿舍卫生每学期未达到10次A-); 
9.有违纪违规现象; 
10.体育成绩不达标。 
第七条 获奖要求 
1.获得优秀员工奖学金的员工,要遵纪守法,遵守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公司员工行为准则》和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刻苦学习,努力上进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。 
2.奖学金评定后凡发现有下列情况者,公司将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,并根据情节按《TapTap员工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理:①在奖学金申请、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;②滥用奖学金,吃喝玩乐,造成不良影响。 
3.已获得奖学金的员工,如因违纪受到公司纪律处分,则从受处分当月起停发奖学金。 
4.获得优秀员工奖学金的员工,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。如果在活动中表现不好,公司将取消其维续享受优弄员工整学会的资格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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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  |